预防传染病制度
作者:总务处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08-18
 

预防传染病制度

一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增强对传染病的了解。
二、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广播、板报等多种形式,广泛对师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的知识,上好健康教育课,督促学生养成勤洗手,户内勤通风,均衡饮食,经常进行户外活动等良好的生活习惯。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。
三、加强日常的管理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。
四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,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五、每天彻底进行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扫,清理蚊蝇滋生地,清运垃圾,清除积水,消灭蚊、蝇滋生场所,防止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。
六、坚持体温监测和日常消毒制度,学校采用师生在家自测、进校测体温以及自带体温计测试等多种形式,进行体温测试工作。体温正常者方可到校上课或工作。学校要加强观察巡视工作,对精神状态不好,感到身体不适的学生,应进行体温复测。对出现一般发热(底于37.5度)的学生,应询问、了解有关情况,并通知家长将学生接走。一旦发现学生出现高烧(38度以上),立即让其离开教室进入观察室,并通知家长,同时该班学生应转移至备用教室,由学校对该教室进行消毒处理。学校要坚持每天消毒一次,消毒工作要在静校后进行。对于学校的公用场所及公共设施仍然坚持使用后消毒。
七、坚持疫情监控制度和每日报告制度,每天上午1030之前将学生出勤人数报到校长室。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。
八、每天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进行电话跟踪家访,联系不上连续缺勤两天及以上班主任要进行家访,发现是传染病例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室,同时学校作出应急处理。
失职处分:
1
、发现有学生带有传染病和"麻疹"未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处以扣50元以上的行政处分,同时学校保留辞退的权利。
2
、对缺勤两天及以上未及时了解情况或家访的学生处以扣30 元以上的行政处分,如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保留辞退的权利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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